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余热发电EMC项目招 标公告
河北   ***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余热发电EMC项目招 标公告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产业【2017】2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余热发电项目(包括一座烧结余热发电站和一座炼钢饱和蒸汽发电站),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即由

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详细设计、建设、监理、运营、移交。项目建成验收合格投入运营后进入

项目效益分享期,效益分享期间,项目财产归中标人所有,并负责项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承担相关费用。项目所创效益在一定时间(效益分享期)内

由招 标人和中标人按一定比例进行分享。效益分享期结束时,本项目全部财产所有权由中标人无偿转交给招 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3.1.1至2017.12.31)已投入运营的余热发电项目业绩2个及以

上; 3、投标人具有项目所需投融资能力(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 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各方均

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由同一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中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 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5、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已投入运营的余热发电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6、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 标文件


4.2招 标文件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项目联系人:辛 悦
手 机:137 1673 6235
邮 箱:xy11010601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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