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TLJS20180004-1 | 法定代表人 | 徐星 |
工程名称 | 天溪湖调整项目LNG气化站项目(第二次) | ||
工程地址 | 分水镇天溪湖休闲旅游度假区 | 开标时间 | *** 09:30:00 |
建设单位 | 桐庐县分水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年度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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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687.875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地上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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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90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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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 最大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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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高度 |
| 联系人 | 闻彬 |
基础埋深 |
| 联系电话 | *** |
建筑面积(M2) |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 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0 |
招标代理公司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电话 | |
代理公司联系人 | 顾勤飞 | 发包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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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截止时间 | *** 16:30:00 | ||
备注: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GB1级(PE专项)和GC2级及以上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企业进桐采用中标后单项登记;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同时在建设行业(监理、设计、咨询等单位)其他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工程投标人至少需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工程类)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市政或安装专业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1人;安全员1人。 (以上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5.根据桐检会【2010】4号文件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或桐庐县检察院出具的近二年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即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资信标正本中必须提供原件),在2018年1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都有效,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当作无效标处理。注: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不能随身携带,必须装订在资信标正本标书中。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承包资质要求 | 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新) *** |
人员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或者具备机电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