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8-30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国土资开发 [2017]5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施工共分为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监理1个标段。

    2.1.1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涉及安子河村、东安堡村、石大院村、小椅山村、大椅山和坦平村、北关村等 ,项目建设内容由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组成。除上述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1.2、工程地点及施工合理发包价:

施工:

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类型

合理发包价(元)

1

安子河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66.44

2

东安堡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57.95

3

东安堡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21.43

4

石大院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188.2

5

小椅山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09.18

6

大椅山和坦平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22.18

7

北关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17.61

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合理发包价38.83万元,负责施工全部标段监理;    

投标价格超出或减少合理发包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计划工期:2018325日至20181230日;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TD/T1042-2013)及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的其他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

 施工: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 

 监理:施工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施工单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监理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监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等监理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对应注册在本单位名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与资质相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工程项目总工程师。

监理: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与资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身体健康、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无在监工程,近三年监理过相似或相关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最少应配备(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质检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计划统计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具有和资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施工经验,并担任过工程的相应职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从事工程安全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监理:监理投标单位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含)以上,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监理经验三年以上。

3.4施工、监理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相似或相关工程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施工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施工7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须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外省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入吉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方可参与投标。

3.11从报名时起至项目结束发现任何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拒绝以往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

3.1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就业劳动合同(体现就业劳动部门备案公章为有效合同),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12日至20182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在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标书发售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授权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最近三年(2015-2017)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20171-201712月)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及交税票据),企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71-201712月内),并提供身份证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网页版,业绩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投标人招标文件每份 2500(含图纸,监理投标人招标文件每份1000,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3120900,地点为:通化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摇球时间:20183160900地点为:通化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为加强标后监管,施工中标单位要按照吉国土资发[2013]118号文件要求实行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期间投标人企业名称或企业法人代表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的不一致。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86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435-824269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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