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三批沿河直排点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三批沿河直排点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3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城市中心区

    规模:第三批沿河直排点整治工程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452015001
苏州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第三批沿河直排点整治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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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相关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二、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CA锁、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等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本项目0001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及报价。本工程标底价353.3997万元,相对标底价,市政下浮18%(具体中标下浮率及发包价计算方式见“发包价计算表”)为发包价,发包价为289.7877万元。请各投标单位按289.7877万元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必须为市政公用I组、II组、III组预选承包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桐泾南路718号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冯华
联 系 人:
王战、成优
电 话:
65112205
电 话:
传 真:
65112205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611349924@QQ.com
电 子 邮 件:
hxzbdl@126.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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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uas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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