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商机厂地块安置区(天韵景园)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21504100101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海陵区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29亩,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3亿元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智堡河东侧、规划运辉路南侧、规划智堡路西侧、规划海阳东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 12:00 | 公告结束时间 | *** 12: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021504100101-BD-003 | 泰州市天韵景园安置区外墙真石漆工程 |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外墙真石漆工程 | 24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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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 ***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付款方式:1)外墙真石漆全部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实目测结束且整改到位钥匙交付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暂定合同价的40%;2)所有单位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暂定合同价的30%;3)余款在整体工程决算经国家审计结束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扣除决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付余款的50%。整体工程决算经国家审计结束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一年后的对应日付清余款(不含质量保证金)。4)3%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返还; 5)未付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投标人每次请求付款时需提交有效发票;6)第一次付款时,招标人直接扣除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4、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2:00至 *** 12: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2:00至 *** 12: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1 | 泰州市天韵景园安置区外墙真石漆工程(定稿).pdf | 1250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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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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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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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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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薛斌 | 联系人 | 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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