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惠镇凤鸣村凤鸣山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40)号 丰惠镇凤鸣村凤鸣山塘整治工程 经虞发改设计-15(2018)1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凤鸣山塘整治工程,建设地址位于 上虞区丰惠镇凤鸣村内 ,计划于201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丰惠镇凤鸣村凤鸣山塘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97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上虞区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1时00分; 2、提交方式: 2.1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2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628 备注: 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新点技术人员:;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 标 人: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丰惠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城北锦茂大厦11楼(德盛路3号) 联 系 人:姜妮娜 联系电话: *** 2018年2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