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已经莆秀发改[2017]33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深度处理设施土建按3.5万m3/d进行建设,设备按现状2.0万m3/d规模安装。改造现状部分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线;新建一座框架结构的机修车间(建筑面积约840㎡)、一座二次提升泵房、一座高效沉淀池、一座反硝化深床滤池、一座加药间、一座调节池、一座接触消毒池等构筑物,配套建设厂内绿化、道路及管线工程。

  项目投资总额:4627.95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EPC),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全部生产设施、辅助设施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含厂内道路和绿化)、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缺陷修复、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环保验收、工程移交、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保修等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联合体要求:。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或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若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则不得变更联合体组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若同时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则可以变更联合体组合。(注:若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或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若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则不得变更联合体组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若同时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则可以变更联合体组合)。 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中标人的出资义务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承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项目人员要求: 5.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给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各1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以上项目人员为本单位职员以注册证(岗位证)或职称证上的单位为准,注册证(岗位证)不能体现的,以养老保险为准;职称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养老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职员。(养老保险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或有权部门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其证明资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开具的资料,也可以是社会劳动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附带二维码及校验码的社保权益记录信息资料。) 6、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5、2016) 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连续三年盈利(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须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8、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0、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http://xy.fjjs.gov.cn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应否决其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 8:30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 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动开评标备用光盘(纸质)的, 必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的同意(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8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8:30: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V7.4.2.01)来制作, 所有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等施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印章, 否则,按废标处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 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 *** 发布的《闽建价〔2011〕1号》 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清单xml文件的导出), 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 系统网站:http://www.ptfwzx.gov.cn/fwzx/ 企业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z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地 址:
荔城区延寿中街荔园小区E区3号商住楼11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颜朝珍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注:
本项目采用新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新系统(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
进行投标操作(
),工具使用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7.4.2.01版本(
)。
因系统升级,有可能造成投标人企业信息库信息异常,请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新系统于 ***
日起开始运行)投标前务必重新激活CA、检查企业信息库资料的完整,并对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扫描件的
链接进行完整性检查。
若因投标人未检查而导致其废标或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8503300

附件:
招标公告.jpg
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定稿.doc
[350301201802101769001]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PTZF
招标公告(秀屿).pdf
秀屿污水厂提标改造平面图及流程图.rar
秀屿设备技术规格书2018.1.12.pdf
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71204估算表.pdf
秀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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