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新行批审批[2017]6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河县广播电视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新河县广播电视台

建设地点:新河县时代路南侧,利新街西侧电视台院内。

项目及规模:建设机房等相关配套设施,共计600平米。

计划工期:工期90

计划开工日期:201841

计划竣工日期:20186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5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末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安排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日期必须在公告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214日至2018 2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230 时至 430时,在 邢台市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3614 00 分。

5.2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刘宪领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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