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莒南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经莒南县水利局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及招标方为莒南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莒南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LYHTGC2018041
3、招标单位:莒南县水利局
4、招标代理单位: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5、项目实施地点:莒南县境内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0、项目总投资约24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报名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2、项目经理为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水土保持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具有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
报名及招标资料获取时间: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初验,只有资格初验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办理投标资格预审须出示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近年来承揽类似类型、规模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7年度),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初验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经资格初验合格后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带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3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标注“莒南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资格初验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初验者,须向莒南县政务大厅办公室缴纳投标保证金:4800元。必须从公司基本户转入,否则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缴纳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后,携带成功报名回执单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进行资格初验,只有资格初验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2招标书及图纸每套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书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17时00分,过时作废。
6.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过时作废。
开标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水利局
联系人:高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