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0320180211963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标段编号G3208032018021111911136294;标段名称淮安市淮安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理(三标段);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工程类型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区各乡镇
2.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4030万元
2.3招标范围:淮安区24个乡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工期约120日历天(与整个项目施工工期同步)
2.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泾口镇、车桥镇、流均镇、博里镇、溪河镇、施河镇、三堡镇(约1456万元);监理费约21.84万元;
二标段为:宋集乡、苏嘴镇、季桥镇、席桥镇、钦工镇、顺河镇、茭陵镇、复兴镇(约1233万元);监理费约18.49万元;
三标段为:范集镇、南闸镇、仇桥镇、朱桥镇、林集镇、平桥镇、上河镇、马甸镇、建淮乡(约1339万元);监理费约20.08万元;
中标说明: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投标上述3标段,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第一到第三标段顺序进行,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他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内(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或2017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 *** 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71 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中必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企业20171 1日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选派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或者有不多于两个在监工程且经过在监工程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参加本工程投标)(加盖公章有效)。
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10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11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65%70%75%K1的取值为97%97.5%98%K2的取值为10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1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后续其他投标人认定的无效标或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标段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 213日至20183 5日。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 ***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 *** ;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0068bee2-1f98-4d74-b9dc-27bc8c8c9026&CategoryNum=005002001
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除承诺书及行贿犯罪证明外,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不再接收原件资料。评标时,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承诺书、行贿犯罪证明及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需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361430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四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淮安区西长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区北门大街382
联系人:朱工
电话: ***
 
 
 
招标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 (签字)
 
20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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