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2017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 已由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发改农经(2017)634号批复,承发改招标核字(2017)14号核准,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苏家店乡小庙子村、南关乡南关村、黑山嘴镇坝州营村、鱼儿山镇同胜永村、大阁镇林营村。

第二标段:丰宁满族自治县26个乡镇67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180日历日,投标人可自报最短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201843

预计竣工日期:2018年930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107日历日,投标人可自报最短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2018315

预计竣工日期:2018年630.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且生产面积在100亩及以上(以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面积为准);

3.1.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1.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联合体双方均需查询);

3.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第二标段: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水利打井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钻井施工安全证;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钻探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还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凿井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2.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

3.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    *** 17时00分 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投标需访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 12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 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 10时0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5011023780000030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保证金金额:1标段: 110000.00  *** 标段: 69000.00 元。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雨飞/ ***

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芳、王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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