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7国道贺州市绕城线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3线至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发改交通[2014]722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3线至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公路工程变更项目名称的批复》(贺发改交通[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解决。招标文件已经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07国道贺州市绕城线工程起点K0+000位于国道323线坪滩大桥桥头西面180米,接国道323线;路线途径黄石村、公和村、民田村、道西村、道石村;终点K12+207.125位于贺州市景观大道沙田河大桥东面400米,接景观大道。路线沿规划的贺州生态产业园规划快环西路布设,平面设计符合贺州生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线长度为12.170977公里。 项目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为24.5m,行车道宽度4×3.75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3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沥青碎石封层加透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为91.5cm。 本次招标工程路线为G207国道贺州绕城线工程(国道323线至贺州电子科技园K3+700~K6+600段),本次施工招标计划工期12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路基、路面、涵洞、线路交叉、安全设施、绿化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标段工程项目名称单位工程数量
K3+700~K6+600段
2路线总长Km2.900
占用土地202.38
拆迁建筑物m21390.00
路基计价土石方土方1000m3361.440
石方19.024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1000m3131.194
水泥混凝土路面1000m262.153
涵洞10
隧道m/道/
平面交叉16
绿化Km2.900
  说明:表内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 以后)须具有以下两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之一: 1.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主线里程达10km及以上的 ***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2.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主线里程达5km及以上的 *** 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屏页(并加盖单位章)】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交通土建类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具有 ***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3年1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在 *** 以后)起至今须具有以下两个业绩其中之一: 1.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单个合同主线里程达10km及以上的 *** 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 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单个合同主线里程达5km及以上的 *** 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3具有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时间)。 3.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财务要求:1)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在2016年度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0,速动比率应不小于0.7。3)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三年平均每年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4)最近三年中(指2014年~2016年)资产负债率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0.8,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 *** 亿元)的企业不高于0.9。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44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施工企业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 *** 以上(含 *** )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招标编号:HZJT2018工字2号,联系电话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由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办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index.htm)、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贺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hzjt.gov.cn/)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正润大道1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钟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58号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吴鸿博 电话 *** 传真 *** 招投标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邮编:542899 电话 *** 监督部门: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 电话 ***     招标人: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