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国家税务局泗门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市国家税务局泗门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甬国税函【2017】94号及甬国税函【2018】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中财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余姚市国家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SM(G)2018-0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余姚市泗门镇光明南路299号。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室内外装修改造(含智能化)等。工程造价约368万元,要求工期: *** ,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的一个独立法人或以上两者的联合体(必须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有关投标人资质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成员必须分别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③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约定其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内部签订的协议书盖章(或签字),并各自按协议书规定负责施工。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增加第3.4、3.5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属于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属于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③以一个独立法人形式参加投标的,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可为同一人;

④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一、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 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3.5.1经向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5 年内有行贿行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单位及个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且在公示截止日期内的单位及个人,以上均以开标当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系统中未显示审核通过的(其中宁波市外企业的人工工资担保信息未在系统中显示余姚市审核通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说明: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承接的工程任务量必须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标准;其他信息不再作为衡量标准),以上均以开标当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5.4浙江省外企业无法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其《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通过的;

3.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日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评标查询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将原第4.1条~第4.3款细化如下: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工程量清单,③施工图。(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

4.3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03   06  日下午1:30,地点为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泗门分中心(泗门镇人民法院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增加第5.3条

5.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须通过基本账户缴纳) ;递交户名: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泗门分中心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泗门支行 ;帐号: 9420 0155 2600 00020 ;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8  03   05       日 上午10:3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余姚市三官堂路1号

电话 *** 6                 

联系人: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28号合力大厦南楼22楼

电话 *** 9

联系人:史工、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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