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8] 19  号,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水库为中型水库,正常水位水位185m,死水位184.5 m总库容5212m³,电站装机2×7.5MW,预留级船闸,为小(1)型电站,对城区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对两岸观景进行美化亮化(观景廊道)。主要建设溢流闸坝123.2m、上坝道路180m、鱼道718.123 m以及发电厂房;对城区段架空敷设在河堤内的污水管道进行改造,结合污水管道改造,沿河新建观景方道,对两岸观景进行美化亮化,改造污水管渠约4348m,在上游没有淹没的管渠部分段,按照200米间隔建连接河岸与检查井之间的人行天桥和上下人行踏步,下游淹没段,沿河方向新建一条串联检查井检修平台的观景廊道(人行道);坍岸处理10.67km,城区防洪堤加固2.31km,护岸加固1.38km包含主体工程(挡水工程、发电厂工程、鱼道工程、护岸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工程(交通设施复改建工程、输变电设施复改建工程、电信设施复改建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复改建工程、工农业供水设施复改建工程及其他专业项目复改建工程),龙江河两岸观景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防护工程等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55098.59万,招标控制价为35178.1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级别为3级。

2.4招标编号:GXDYZB-2018(HC)-03。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18年420日,开工时间预计为2018年720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20年720日,合同总工期 *** (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二年。

节点工期:①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勘察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提交满足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③ *** 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④ *** 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勘察: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察

②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

③设备及工器具采购:本项目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

④施工:本项目主体工程(挡水工程、发电厂工程、鱼道工程、护岸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工程(交通设施复改建工程、输变电设施复改建工程、电信设施复改建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复改建工程、工农业供水设施复改建工程及其他专业项目复改建工程)龙江河两岸观景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防护工程等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三)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四)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5年以来(业绩证明日期以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为准)有承担过小(I)型或以上规模新建水电站工程或承担过中型或以上规模新建水库工程的勘察(测)设计业绩 (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2)投标人5年以来(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有承担过小(I)型或以上规模新建水电站工程或承担过中型或以上规模新建或除险加固水库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 *** 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联合体另一成员即施工单位)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3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11121月或12、1、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 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7 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  2 12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8年  2    26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件)和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8 31310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惠文路工行惠文小区(二区)办公楼

编:547000

联系人:韦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同德路1巷1号3楼

编:547000

联系人:韦工

话:

真:

招标人: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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