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木垒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养殖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昌州发改投资[2017]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棚户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州木垒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养殖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县城

3、项目规模:供水管网6953米(DN20-DN160的PE管)。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棚户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

5、工期要求:计划 *** 开工, *** 竣工;总工期 *** (日历日)。

6、本工程施工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

施工: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五、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0:00时- *** 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8万元(施工编号:CJ20180024)。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5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 *** 10:00— *** 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 *** 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本招标项目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施工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施工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15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报名截止后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张锦乐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谢 华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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