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2018-CG-G017-025

根据县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平舆县“十三五”农村饮水规划的总目标—到2020年,实现我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100%,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供水保证率大于95%的目标。经平舆县人民政府批准,平舆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资金雄厚、社会信誉好的法人实体作为投资人。现将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平舆县境内。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涉及平舆县16个乡(镇)的55个行政村,受益总人口24.5934万人,其中新增受益人口12.2516万人、受益贫困人口0.9255万人。项目概算总投资9300万元,工程实际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有关标准和相关其他行业标准。

4.建设工期:总工期6个月。

二、投资、建设和付款方式

1.该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平舆县人民政府,业主单位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通过招商,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和标准由招商人按有关要求设计。

2.付款方式: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经财政决算后分三年支付(2018-2020年),支付比例40%,30%,30%。第一笔资金拨付后,未结资金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另行支付利息。

三、投资人条件

(1)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行业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凿井资质。

(2)投资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材质量检测报告、卫生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一体化平台网页版登记证明。

(4)安全负责人具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

(5)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企业2014-2016年审计报告等证件原件,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质量等不良信息。

(6)投资人需提供2014年6月份以来类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2份及网络查询截图。

(7)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提供2000万元作为诚信保证金。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由报名企业基本账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平舆玉川村镇银行 ,户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17214000000000238,行号:320511800012)诚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诚信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需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300万元。

四、报名要求

1.投资申请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2.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18年  2  月  11  日至2018年  2  月  22  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投资报名。

3. 招商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 2 月 11 日至2018年 2 月 22 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中选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投资人。根据投资商报名的数量,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评选:

(1)若报名企业在三家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评选;

(2)若报名企业为二家时,进行竞争性谈判评选;

(3)当报名企业只有一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2、投资人须在中标后在平舆县设立子公司并与县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实际投资数额以县财政局评审数额为准。

3、中选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需全额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并开工建设。

4、工程验收由扶贫办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质量管养维护期三年。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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