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区玉新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文惠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2018.02.09

公告编号

汕濠公资交公[2018]12

工程编号

HGJJ2018011

工程名称

江区玉新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文惠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

汕濠[2018]8

招标人

汕头市江区玉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陈先生/陈工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江区玉新街道辖区内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汕濠[2018]8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改造范围为玉新街道6个社区(岗背、下、黎明、玉石、燎原、灯塔)的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项目估算总投资3439.70万元,其中建安装工程费2861.04万元,勘察费14.31万元,设计费99.28万元,监理费74.76万元,预备费194.70万元,其他费用195.61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财政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

招标内容

本次改造范围为玉新街道6个社区(岗背、下、黎明、玉石、燎原、灯塔)的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主要是升级改造道路(含下水道、污水整治及排水、照明、绿化等。改造长度约4893米)、市场1个(改造面积约1335平方米)、公园广场10个(改造面积约38115平方米)、文化信息中心1个(改造面积9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3个(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公厕1个(改造面积约32平方米)、公交换乘中心6个(改造面积520平方米)村居绿化及相关配套建设。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勘察(岩土工程) ***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公用行业 *** (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专业 *** (或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的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除园林绿化)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或以上,若企业成立至今不足三年,即从成日之日查起)。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也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本工程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投标答疑会、踏勘现场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日程安排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为存在文字上歧义或矛盾之处或质疑均以不署名的方式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截止前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遗文件、将在规定的时间在汕头建筑信息网进行公布,投标人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相关信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须随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查阅本工程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疑/质疑等情形的,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六、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建设报》。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与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潜在投标人入围的规定: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内,当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不足 5 家时将重新招标,若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多于 5 家(含)时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自然成为入围的投标人。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分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江区发展规划局

联系电话

监察部门

汕头市江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18.2.9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17: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 09:00

递交标书

*** 09:00 -- 10:30

评标开标

*** 1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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