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2017〕260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瘦狗岭。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6946.59万元,将按照国家最高等级的AAA级标准建设。本项目为建设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15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750/日的机械炉排炉生产线、配置2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技术成熟的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配套设施用地占地面积47亩,总建筑面积约43000㎡。

2.3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标扩能工程达标投产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

招标控制价:400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点规定的资质:

①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 资质;

②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专业 *** 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 )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4.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1.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网页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2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

4.4.2.1项目总监代表: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4.2.2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31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处理规模为1200t/d或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1)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备案证书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备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如1200t/d或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网页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8290900分起至2018214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35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38830分,截止时间:201838930分。

7.2开标时间:2018389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原件。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cms/sites/nhggzy/jyh/jyxx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宋明星

联 系 人:唐榕娟、区兴柱、李英亮

电 话:

电 话:863007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657960093@qq.com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828
  发布人 唐小姐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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