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丹灶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环评)
  批复文号 01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经济促进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环评)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丹灶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环评),共44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体规模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合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1740立方米每天,项目总投资约为17888.56万元。

2.3服务周期:本项目必须在201851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文件,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文件(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天气原因导致前期监测时间受到响应的,则服务期相应后延)。

2.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备案预算价:

招标范围:

1)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文件的编写工作和技术评审工作、项目报批,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文件;

2)协调招标人在审批过程中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在环保审批环节的顺利进行。

招标备案预算价: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价为人民币1056000.00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或以上资质。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环保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两类之一。注册环评工程师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25日至20182 9(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帐号:44501501040001456;③开户行:农行南海桂江支行;④款项来源:丹灶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

电话:      联系人:区先生、李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间:201825日上午830分起至201829日下午17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306.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35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36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360830分~930(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 系 人:区先生、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发布人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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