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XDG-2016-1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名称)XDG-2016-12号地块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XDG-2016-1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悦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XDG-2016-12号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商许可[2016]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悦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10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悦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和祥路南、弘业东路东 工程规模: 红线内的电力工程,居民住宅部分施工至表箱,含电表及表箱,公建部分施工至转接箱,含转接箱。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00万元 招标范围: 红线内的电力工程,居民住宅部分施工至表箱,含电表及表箱,公建部分施工至转接箱,含转接箱。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必须经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确保顺利送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1、[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2、[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3、[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 |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 |||||||||
3.1.6.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00 时至 ***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锡山服务点 (锡山区建设局辅楼三楼第1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悦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和祥路南、弘业东路东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邮 编: | 邮 编: | 214111 | |||||||
联 系 人: | 孙工 | 联 系 人: | 王晓东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532046986@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