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宝兴镇六福路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大足发改投【2018】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大足区宝兴镇瓦窑村。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修建4.374km,路面(两边增设路肩)共8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包括路基、桥梁、防护与安全设施等,并配置旅游标识系统、慢性系统、服务系统和绿化。该项目最高限价为7851314.00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疑资料等包含的其他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等: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施工企业应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②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 年2 月9 日起,登陆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发包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3 月1 日
15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至15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dzjyzx.com)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足区宝兴镇
联 系 人:莫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渝中区万科中心1栋20楼
联系人:杨凤
电话:
2018 年 2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