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麻溪河土井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麻溪河土井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涪水务[2017]4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为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补贴,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涪陵区大木乡土井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2.352Km:新建护岸长2520.37m;河道疏浚0.605Km;新建排水渠1处,长25m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麻溪河土井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675万元。

2. 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 9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 日  10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0 分至  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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