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2018.02.09

公告编号

汕潮南公资交建[2018]006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立项批文文号

汕潮南发改〔201822号文

招标人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刘光宇

联系电话

***

工程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建设规模

全流域补充截污与处理:在现状截污系统与实施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的基础上,摸查未截污范围及排污口,采用河道箱涵、壁挂管道、地埋管道、溢流雨污调节池等方式,截留峡山大溪干流及11条支流沿岸所有污水或雨污直排口,共布设9套一体化提升泵站及1座调蓄池,建设796个检查井,共铺设管网(含箱涵)29km;全流域内源整治:与沿河补充截污工程相衔接,开展峡山大溪干流及11条支流污染底泥清淤,开展河道及寨前塘清淤共987634m3;对清淤产生的淤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固化脱水后二次利用,开展生态驳岸建设共13992m,用于景观提升工程,若有剩余淤泥量则由中标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景观提升工程:峡山大溪干流(中港河-峡山中学)景观提升带,总长5.97km;亲水平台及木栈道1处,其中干流出口段亲水平台450 ㎡,滨水栈道811m;景观提升5处(东湖村1处、东溪村2处、拱桥村2处),陆地面积约83亩。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为切实改善峡山大溪水环境质量,保障周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质量,在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的基础上,遵循一河一策的治理原则,按补充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开展峡山大溪截污清淤与景观提升工程,包括全流域补充截污、内源整治与景观带建设工程。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 *** ,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 *** 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 *** 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 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体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必须是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需提供工程类高级职称和任职证明文件;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施工项目副经理(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给排水类或水利类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勘察负责人(联合体则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由牵头提供):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施工方(联合体牵头单位)需配备给排水类或水利类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经济或造价类工程师勘察设计方(联合体成员单位)需配齐给排水类或水利类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工程经济或造价类工程师。 注:(1)、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为准。 7、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报名前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8、根据汕检会 [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开具有效(联合体投标其成员均应提供)。二、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区域广、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均需)和符合本公告3.6款规定的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人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上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18211日至201821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人。 三、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投标人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查询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开具有效)(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1);(9)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2);(10)现场踏勘证明书(详见附件3);(11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在线填写并、签章(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以上资料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局、汕头市潮南区检察院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 9:30 *** 16:00( 上班时间内 )

报名地点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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