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区南小线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洼区南小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的批复》(大行审发[2018]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南小线道路绿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街道南小线
2.2合同估算价:43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绿化工程。包括外购回填基层土,绿化种植土,种植乔木、灌木等。
2.4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3.5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7 万元递交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洼区大洼街道春江街
联系人:王少山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丰裕大厦9楼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 ***
账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