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修缮工程,经广东省文化局批准建设(粤文物审[2016]125号),普宁市发改局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88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修缮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普宁市洪阳镇,占地范围6000余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4925013.32元。
招标范围:主要对普宁学宫占地6000余平方米范围内进行室外及安装等工程的修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 以上(含 *** )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专业 *** 以上(含 *** )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应提供:
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⑷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拟任本工程的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⑸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期间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⑹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资料;
⑺普宁市外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核。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楚雄 法定代表人:曾宪威
联系人:赖民族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