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永和镇菊香社区磷矿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7】32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永和镇菊香社区磷矿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镇菊香社区磷矿路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和镇菊香社区磷矿路境内,对菊香社区磷矿路山体滑坡进行治理,包括清坡约3000立方米,临时支护约900米,抗滑桩390米,格构2900米,锚杆3000米,修筑截、排水沟500米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 ***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计划总投资:约457万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7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 ***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2月9日~ *** 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及《浏阳日报》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 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因本项目采用浏阳市2017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永和镇

联 系 人:万晓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恒大华府一期16栋1202房

联 系 人:袁孟晗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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