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蓝田安置区A、B标)临时基建1、2号专变800kVA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蓝田安置区A、B标)临时基建1、2号专变800kVA配电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7】4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GXJLRZ3G2018004
建设地点:贵港市金田路与贵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和贵港市金田路与龚州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69.08亩,建设保障性住房1400套,总建筑面积199037.2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3049.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987.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配套公建用房、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供配电、供排水、绿化等设施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蓝田安置区A、B标)临时基建1、2号专变800kVA(10KV)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本期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66万元人民币
要求工期:20日历天,定额工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蓝田安置区A、B标)临时基建1、2号专变800kVA(10KV)配电工程图纸设计的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智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五级)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标段进行投标。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2:30至 5:3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一楼)到现场报名。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2:30至 5:30,由潜在投标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5.4 图纸押金5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3 月6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帐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加盖转帐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 *** )。
7.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7.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7.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7.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7.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7.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7.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备注: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开标时,各投标人统一送交退付保证金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提交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待交易中心收到我公司提交投标人的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由于工程工期短,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合同内全部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不再支付合同内的工程进度款;合同外累计支付至60%,合同外付款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4〕3号文)执行,如有新的政府文件按新的政府文件执行。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gg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ztb.gxi.gov.cn)上发布。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仙衣路延长线中段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梁伟军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党天惠
电 话 ***
传 真 ***
招 标 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