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FCZB(2018)03号

1. 招标条件

为了加快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建设,经丰府办公文处(2018)26号文批准,决定采用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丰城市小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并委托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总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丰城市高新园区内

2.3项目建安费:26962万元。

2.4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丰城市高新园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92127.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81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孵化厂房、火炬四路南延伸段道路、火炬四路南段污水管、火炬四路南段雨水箱涵等。工程总投资26962万元。

2.5招标范围:

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16681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孵化厂房、火炬四路南延伸段道路、火炬四路南段污水管、火炬四路南段雨水箱涵等。

2.6.工期:

计划于2018年3月开工, 2019年 9月竣工。总建设工期18个月。

2.7项目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市级优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

3.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八大员(机械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合格有效岗位证书。

3.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6、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500万元;

(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施工负责人。

(4)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或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本次采取的是EPC方式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于 *** 至 *** (含节假日),每日9时30分至17时00分持下列资料前往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施工负责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施工2015新资质为复印件)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副本原件;

(3)符合资格要求中“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拟派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

(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经具备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5)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的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提供以上原件现场查验,递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小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龙津大道商会大厦四楼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沁园路153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人: 梁先生

电 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 6

电子邮箱:7726249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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