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红土乡磺厂湾至三汊溪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诚邀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红土乡磺厂湾至三汊溪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二、项目编号JHYES-HT-2018-031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红土乡磺厂湾至三汊溪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全长5.034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建设地点:恩施市红土乡境内。计划工期: *** 。

    四、项目预算:约312.6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3.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6.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8.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八、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917:00时至201821423:59,登录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十、招标公告媒体: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esweb/)。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83150900 -09:30(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3150930分(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话:

      人:张小姐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

      人: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

      人:李先生

        话: ***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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