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业务工作用房部分地面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业务工作用房部分地面改造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实施分散采购,招标人为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业务工作用房部分地面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hcxjczt-2018-200

2.3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

2.4 建筑规模:7390平方米。

2.5 计划工期20183 30 日之前完工。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业务工作用房部分地面改造项目

2.7本次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业务工作用房部分地面改造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

办公楼部分地面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方式

5.1招标报名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2  投标报名时间与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9日至2018214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6.1招标人: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招标单位地址: 新市区西环北路2221

联系人:潘超     联系方式:

6.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

联系人: 乔敬王立娜   联系电话: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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