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3线K594+000-K634+500段、省道S263线K0+000-K17+500段灾害防治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3线K594+000-K634+500段、省道S263线K0+000-K17+500段灾害防治工程分别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粤公养函[2017]940号)、(粤公养函[2017]10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于中央及省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G323线K594+000-K634+500段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连山县辖区内,本次实施的内容主要是国道G323线K594+820-K594+970太保山口路段左侧上边坡,国道G323线K631+980-K632+130大地矿业路段右侧上边坡,两处边坡的边坡防护、土石方工程、挡土墙等,完善沿线边坡整治工程、边沟、截水沟、急流槽、其他排水构造物,排水工程等工程总投资917.2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共755.77 *** 线K0+000-K17+500段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连山县辖区内,本次实施项目桩号K0+000-K17+500段,主要内容是省道S263线K1+080-K1+200 段、K3+920-K4+030旺南路段、K13+660-K13+720段、K16+800~K17+100白庙桥路段右侧上边坡,四处边坡的边坡防护、土石方工程、挡土墙等,完善沿线边坡整治工程、边沟、截水沟、急流槽、排水工程等工程总投资545.85万元(其中建安费共450.02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连山县。 2.3招标控制价:1205.79万元(其中国道G323线K594+000~K634+500段灾害防治工程755.77 *** 线K0+000-K17+500段灾害防治工程450.02 *** 计划工期: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 *** 建造师)。 3.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没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3.5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或清远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自报名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四.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2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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