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开始时间: | *** 09: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 23:59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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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条件 | |
(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 *** 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的单位;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4)具有相应的现场检测能力,具备较好履行合同的技术装备、技术能力; |
业绩条件: | (1)业绩要求:2013-2017年已完工程项目中(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承担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质量鉴定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1个及以上,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
其它条件: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下载的应附彩色件(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出具告知函的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2)项目负责人条件: | 资质条件: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备交通安全设施专业); |
业绩条件: | (1)2013-2017年已完工程项目中(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应担任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质量鉴定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 |
其它条件: | |
(3)其它要求: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备交通安全设施专业);2013-2017年已完工程项目中(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应担任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质量鉴定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4)与本项目对应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4)项目概况: | 231省道(海姜大道至启扬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路线起于海姜大道,终于启扬高速泰州北互通,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7.465km。本项目总体方案采用高架式快速路+地面式快速路方案。全线设置高架连续上跨海姜大道、海阳东路、运河路、森园路和站前路后落地,利用既有桥孔下穿宁启铁路,再连续上跨红旗大道、泰东河、泰渔路,落地后采用地面快速化至终点启扬高速泰州北互通南侧入口处。其中与站前路交叉处设置1处互通立交;出入口6对,包括上下匝道桥4对,地面出入口2对。 站前路(354省道)泰红路至长江大道段快速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路线全长9.663km(扣除231省道互通范围0.85km)。规划预留红线宽度60m,主线高架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道设双向四车道(火车站街区段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 相关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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