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建材大市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建材大市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袁州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代建单位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工程款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前工程款的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财政和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项目审计总金额的90%,5%在审计完成后支付,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全部付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路面改约3万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采用透水混凝土约1.3万平方米,路面采用透水沥青混凝土约1.7万平方米。同时对地下管线、绿化、给排水等进行改造。 2.2施工招标: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决算为准;2.招标范围宜春市建材大市场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于2018年3月开工, 2018年5月完工;4.质量保修期5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 日至2018年 2 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9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ycztbw.gov.cn )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宜春市明月北路999号 电 话: 邮 编:336000 招 标 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 招标代理: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 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3栋 邮政编码:336000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 *** 电话: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 2018年2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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