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东园路(鑫炎楼至海源酒店周边)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东园路(鑫炎楼至海源酒店周边)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荔城区东园路(鑫炎楼至海源酒店周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5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荔城区东园路(鑫炎楼至海源酒店周边)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项目移交业主直至工程维保期结束全过程的总承包。
2.4 工期要求:EPC工期为 120 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时间)。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4本次招标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 招标人自2018年2月9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ptfwzx.gov.cn/fwzx)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4.2 招标文件提供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无需购买或报名登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8 时30分,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开标室(4)[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机关大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兴安名城C区5号楼1梯60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箱: pthxzb0594@163.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100158585880012396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莆田市荔城区东园路(鑫炎楼至海源酒店周边)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