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万荣县支行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银复【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万荣县支行,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万荣县支行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2.2招标编号:E14080001591800972201

2.3建设地点:万荣县五一东街

2.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1543.61 平方米,地上四层,室内外高差为0.45 米,一层层高 3.85 米,二-三层层高为 3.30 米,四层层高为 4.0米,建筑高度为 14.90 米。

2.5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维修改造等

2.6本次工程项目总投资:280万元

2.7    期: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应具备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

3.1.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290800分起至2018214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3818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万荣县支行

联 系 人:冯克昌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

联 系 人:康联

联系电话:

    机: ***

    编: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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