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年度维修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8年度天津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设施专项维修工程经批准已启动,特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中心城区
2.3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咨询任务完成后止。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2018年度天津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设施专项维修工程的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中的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 资质,近三年内( *** 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则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2)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需出具2015年至今无经营异常的说明,并对此说明负法律责任。
(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并将查询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专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土建造价人员3名,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专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元。招标人在收到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15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tjjt.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41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胡静文 | 联 系 人: | 张齐、张勇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tj23177069@163.com | 电 子 邮箱: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网 址: |
| 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 开户 银 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 号: |
| 账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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