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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NJ110518-11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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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城科技园互联网产业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物联网产业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项目综合体A人才大厦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1】53号 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综合体A人才大厦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2.6 工期要求: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12500 m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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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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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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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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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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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20时11分到 *** 20时11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8.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7月-2017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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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邮 编:/ | 邮 编:210042 |
联 系 人:高工 | 联 系 人:黄文林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