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净化池及控制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FZLY20180101-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净化池及控制间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111】-0007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净化池及控制间项目。 2.2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预算:154.4309万元。 2.4 建设地点:辽源市。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3 月 6 日,竣工日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 工期 146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及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一项(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支持性证明。 3.2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各一名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至少一项(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支持性证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未五证合一的企业需同时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及机电安装相关专业各1名)、施工员(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专业各1名)、质量员(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专业各1名)、安全员(2名)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及授权人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需持两套并每张加盖公章,已办理入吉企业信息备案的外地企业,应提供网络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1号 联系人:曲锋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白泉镇金旺华庭西区B号楼103门市 联系人:胡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