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反恐防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反恐防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期)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6]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反恐防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招标规模: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村内的仙塘农场,东侧佛开高速。该项目为佛山市公安机关加强反暴恐模拟实战演练和专项技能训练提供了基础。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8418.53㎡,地块方正,场地内现状为农用地。训练基地规划结合现状条件和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形成四大功能片区,即入口景观区、教学区、训练区及生活区。本次规划总建筑面积127709.34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包含三栋建筑,包括:1.指挥台,二层,建筑面积1688.40平方米;2.综合射击场,一层,建筑面积1487.75平方米;3.综合战训楼,六层,建筑面积10598.89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3775.04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8459万元,本次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约为1163945元。

2.3监理服务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以委托人书面指令日期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总投资额约8459万元,工程施工监理费用为116.394527万元,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 监理资质;

人防工程监理 *** (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 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内容可以删除]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实时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708月至2018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3  月  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8    3    13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  )。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大厦17层之一

邮编:528000

邮编:5280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郑先生

电话:0757- 

电话:

传真: 0757-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gydfs@126.com


招标公告编制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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