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省锡中实验学校第二小学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装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锡中实验学校第二小学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锡中实验学校第二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开发改[2017]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长安街道吴韵路以东、惠源路以西、堰新路以北地块  

    工程规模: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及智能化工程。包含1#行政图书楼、2#体育馆、5#食堂宿舍、6#地下室。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45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及智能化工程。包含1#行政图书楼、2#体育馆、5#食堂宿舍、6#地下室。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 *** ]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    

    3.1.2财务要求:2014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三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上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单项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上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里的“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1.6.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须由[建筑装修装修工程(2015新标准)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企业担任;(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00 时至 ***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6楼602)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北路1号东亭科创中心11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星联 系 人:王工、小陆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uxiao_8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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