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在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汾河流域部分村域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2282403

    2.3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835.35万元

    (2)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计划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08时00分起至 *** 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 09时00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2282403)。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稷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81号建行7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电子邮箱:4020391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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