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名苑安置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031510290101项目名称佳和名苑安置小区项目
标段编号3208031510290101-BD-003;标段名称佳和名苑安置小区消防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和名苑安置小区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1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佳和名苑安置小区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小区建筑面积约19.16万平方米,室外消防工程:安装2000点以下报警联动一体机1座、DN200mm消火栓球墨铸铁管2476.67mDN150mm球墨铸铁管180.91mDN100mm球墨铸铁管256.77mDN150mm水喷淋球墨铸铁管3551.19m;安装DN200mm焊接法兰阀门120个、DN150mm阀门177个、DN100mm消防水泵接合器41套;砌筑阀门井297座等;总造价约 29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总造价约 299万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31日,竣工日期:201851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佳和名苑安置小区室外消防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3.1.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本项目禁止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彩色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7 1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7 年 1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
注: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2   9    8  30 分至2018  2  27  17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2 28  14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谊星河22邮编:223200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 系 人:朱工                           
  话: ***                 话: ***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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