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81500009
受营口市公路管理段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2.项目名称: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3.建设地点:营口市; 4.资金来源:自筹,施工费估算约1292万元; 5.招标内容: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程监理; 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施工工期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30日; 7.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公路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为BBB级及以上等级(在“信用辽宁”网站公示并可查); 3. 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5. 承诺建立工地试验室,满足本工程建设项目试验需求; 6. 根据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本人到场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 2. 银行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信用报告; 5. 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 6. 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北京时间9:30时; 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话:
2.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骕 电话:传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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