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原县灌区2015年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结余资金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 清原县
4.资金来源: 财政结余资金 计划投资:116.00 万元
5.计划工期: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2、三类人员考核证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人员;
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三类人员安全证(水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质量检查员证(水利)、施工员证(水利)、材料员、资料员证,水利造价师证,信用等级资格证明,投标人所在地信访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项目班子成员社保卡序列号和真实有效的密码),以上证件复印件和投标资料外密封面须加盖防伪公章胶装成册进行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需要原件验审。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原件于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黄海波 电 话:
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湖国际二期9号楼
电 话: 联 系 人:董昌君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