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5省道鹤峰县金鸡口至下坪段改建工程已由恩施州发改审【20179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峰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监理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45省道鹤峰县金鸡口至下坪段改建工程,起于鹤峰县下坪乡金鸡口,经偏岩咀、二岔口、湾潭、龚家垭、下坪集镇、谢家湾,止于鹤峰县蛟蝉溪;全长33.329公里,共设长隧道1440/1座,大桥502.02/5座,中小桥428.12/11座,涵洞76道,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的 *** 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该项目总投资约3.7亿元。

2.2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暂定为40个月,监理服务期为6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4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 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办。现对总监办和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监理合同段划分、主要监理工作内容见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表1中要求的资质、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1  监理合同段划分、资质、业绩要求及主要监理工作内容表

监理

合同段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01

监理合同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监理资质;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 *** 试验检测资质。

5年(2013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单项合同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等级为 *** 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其中隧道业绩为1000米以上的长隧道)施工监理任务。

注:

①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试验检测。

②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同一合同中未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员办理相关资料》(网址:www.esz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2 8 日至  2018  2 13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3110:00,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鹤峰县公路管理局

      人:李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

        编:445000

      人:张女士

        话:07188299089

        真:07188299089

电 子  邮 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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