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陆河县城“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设施采购及安装施工
  批复文号 陆河发改【2018】5号
  批复单位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河县公用事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陆河县城“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陆河县城“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设施采购及安装,设置投光灯、线路灯各3000套;四庭院灯1000套、二头庭灯1200套;LED柔性灯带3800套、LED照树灯、植物投光灯200套;投影设备8套、控制系统1项及安装工程。

本工程项目最高限价为:20460807.51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城螺河两岸;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投光灯、线路灯;四庭院灯、二头庭灯;LED柔性灯带、LED照树灯、植物投光灯;投影设备、控制系统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2.6、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含 *** )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含 *** )资质;投标人同时须为投标灯具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则需提供灯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 *** 或以上(含 *** )建造师资格。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28日至201821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陆河县政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6.1企业介绍信原件;

6.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5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

6.6 勘察证明函

6.7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 *** 及以上建造师),(提供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员1名(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造价员1名、材料员1名(提供社保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6.9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10提供灯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不是投标灯具生产厂家须提供)

6.11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之前(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须带齐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师证等原件)亲临到招标单位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证明函原件(见附件一);

6.12 联合体投标的,需持有联合体协议;以上资料复印件需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城“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设施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公用事业局

地点: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荔湾路1335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

 

201827

 

 

 

 

 

 

 

 

 

 

 

 

 

 

 

 

 

 

 

 

 

 

 

 

 

 

 

 

 

 

附件一:现场勘察证明函

现场勘察证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办公电话

 

勘察日期

 

项目负责人

合格(       不合格( 

工程技术负责人

合格(       不合格( 

安全员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员

合格(       不合格( 

质量员

合格(       不合格( 

造价员

合格(       不合格( 

材料员

合格(       不合格( 

投标人承诺书

合格(       不合格(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勘察负责人签字

 

现场勘察时间

           

本函一式两份,招标单位保留1份,投标人保留1份;

 

 

 

 

 

 

 

 

 

 

  相关附件公告--陆河县灯光(第一版)20180206.doc
  发布人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