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201810-034 |
项目名称: |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剧院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舞台工艺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新天地西、江城路东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设备材料采购-其他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997.53万元 | 工程造价: | 2727.950104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审【2018】3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1616031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田克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孔霄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142018012699010001 | 房地产产权人: |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鲁(2016)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9244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剧院工程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舞台工艺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或采购、安装及安装所需材料、调试验收及相关后续配套服务、售后服务。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 9时至 *** 17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中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块点击进入,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后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方可投标,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 *** 5。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同类项目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项目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项目界定: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舞台设备供货安装项目(必须同时包含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系统)。 八、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九 、网上报名时间 | |
1.开始报名时间: *** 9时 2.截止报名时间: *** 17时 |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 9时)起在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中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块再次(或继续)点击在线报名进入页面后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 9时30分取消网上下载)。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9时30分 2、开标地点:城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开标室(山城路195号)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进入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 “公共资源交易”模块中的“答疑与说明”窗口获取;本项目提出异议从招标公告页面中的提出“异议窗口”提交。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以备核查)。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号,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5 *** 7-162。 7、开标前投标单位需自行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
报名期限: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