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8120006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201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

2.2合同估算价为217.79万元。

2.3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3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张春滨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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