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忻州市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立项文号:忻发改备案[2018]11号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 *** 标书发售时间: *** 至 ***

1.招标条件
河曲县20.96MW光伏村级扶贫发电项目已由忻发改备案【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曲县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扶贫资金、县财政资金以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曲县20.96MW光伏村级扶贫发电项目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TSX[2018]0023;
2.3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
2.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扶贫资金、县财政资金以及企业自筹;
2.5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20.96MW的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106个,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设施建设,上网方式为全额上网。
2.6工期要求:必须确保村级光伏电站 *** 0日前完成建设并网发电;
2.7质量要求:购置组件必须达到工信部相关光伏产品的质量要求和行业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家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质量及技术方面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说明、图纸和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执行。
2.8招标范围:购置安装总装机容量20.96MW的10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组件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所实施勘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建设(含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设备采购供货、并网发电、验收移交等。完成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
2.9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巡镇镇、刘家塔镇、楼子营镇、鹿固乡,共6900KW。
第二标段:沙泉乡、赵家沟乡、土沟乡、单寨乡、旧县乡,共7010KW。
第三标段:沙坪乡、前川乡、社梁乡,共7050KW。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符合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
(一)净资产值达5亿元以上。
(二)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MW以上。
(三)承诺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外,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整个项目运营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3.4光伏扶贫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监测认证机构关于光伏产品的准入要求,要求企业采用达到工信部公布的“领跑者”名录产品;建设主体具有光伏电站从建设到并网全流程的工作经验。
3.5投标人近三年已累计建设施工完成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业绩2个,且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并网证明为准);
3.6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且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在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单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叁套报名:(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近五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并网证明同时具备为准)、项目经理2017年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结果截图);(8)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9)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10)企业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并网证明同时具备为准);
4.3 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忻州市日月大酒店6楼会议室(忻州市七一路与长征路交叉口)。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曲县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业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问宝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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