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7〕12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7〕689号)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武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功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兴平市与武功县交界的尼安村,顺接国道344兴平段,向西绕线经过尼安村及罗古村后沿西宝中线至香西村,接国道108后利用国道108线位至武功县城北曹店村、从曹店村继续向西至南店村,于漆水河跨越武功杨凌县区界至杨凌区,终点接武功杨凌界。路线全长19.995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5.5m,路面满铺。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建安投资17553.7211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4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桩号

路线

长度

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

工期

预算金

额预估

(万元)

LJ

K0+074.242~ K20+068.767

19.995

桩号范围内:路基、防护、排水、及桥涵工程

10个月

5070

LM

K0+074.242~K20+068.767

19.995

桩号范围内:路面工程

8个月

11125

JA

K0+074.242~K20+068.767

19.995

桩号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个月

1160

FJ

K0+074.242~K20+068.767

19.995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房建工程,包括综合楼、设备用房、门房、对外卫生间等;桩号范围内绿化工程

6个月

1269

JL

K0+074.242~K20+068.767

19.995

施工桩号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服务(不含房建监理服务)、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0个月

3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路基、路面所有标段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JA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资质;FJ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许可;

(1)LJ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全幅)施工业绩;

(2)LM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 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全幅)施工业绩。

(3)JA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 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工程施工业绩。

(4)FJ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承担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 施工监理标段:JL标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全幅)各不少于3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

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的能力。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时间为准。

注:施工标段投标人(FJ标除外)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每日9: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路局网站》(www.sxsglj.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咸阳交通运输网(www.xyjtj.gov.cn)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功县交通运输局

    址:武功县普集镇邰青路

联 系 人:宁工

    话: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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